秦青办字〔2010〕1号
各团县(区)委,团工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
为深入贯彻共青团秦皇岛市第十六次团代会精神,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服务社会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社会兴起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社会风尚,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在我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开展“献爱心、送温暖、促和谐”活动。通过开展送物资、送文化、送卫生、送服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全社会的关心与帮助送到他们手中,帮助他们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月15日——2010年2月28日
二、活动内容
(一)捐资、捐物活动。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迅速行动起来,动员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广泛筹集帮扶资金和过冬衣物、米面、粮油、药品、学习生活用品等生活物资,通过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方式,做好助困物资的发放工作。
(二)扶困、助学活动。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对特困家庭子女、外来务工子女进行助学慰问,向他们捐赠学习用品,鼓励他们迎难而上,刻苦学习,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与特困生建立长期的结对资助关系。
(三)送文化、医疗活动。各级青年文化集体和创建集体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组织本号人员或协调相关单位为社区居民和广大农民送去一场文艺演出,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卫生系统的青年文明号要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免费医疗、巡诊、咨询等活动,为广大群众送去医疗服务。
(四)优质服务活动。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进一步倡导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深入社区、农村采取“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家庭等特困群体提供生活照顾、医疗保健、义务家教、清整卫生等力所能及的义务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安排部署。开展青年文明号“献爱心、送温暖、促和谐”活动是青年文明号集体先进性、示范性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共青团服务社会、服务广大青年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计划,采取得力措施,促进活动的全面开展,力争春节前后在全市掀起扶贫帮困、奉献爱心的高潮。
(二)求真务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出发,采取就近、就便原则,立足基层,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百村示范”工程活动中与“百村”结对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深入到结对村,尽可能的为当地的群众办一件实事、办一件好事,献上青年文明集体的一份爱心。
(三)加强宣传,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本单位开展的各类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共创和谐的良好风尚。
活动结束后,各直属团委要在3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青年文明号开展活动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存在不足及时上报团市委青工青农部。联系人:周泽华、谷守庆,联系电话:3661528,邮箱地址:qhdcy2008@126com。
秦皇岛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