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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团干部与贫困中小学生
结对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团委,区直各团委(总支):
按照团市委的相关要求,2006年起我区开始开展团干部与贫困中小学生结对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认真落实,团干部积极响应,使近百名贫困中小学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为了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和谐港城建设,团区委决定2007年继续在全区团组织中开展团干部与贫困中小学生结对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驻心田,情满港城
二、活动形式
节日慰问与日常帮扶相结合
三、活动步骤及相关要求
(一)重新确认结对人员名单(1月23日—1月31日)
各直属团委对照《关于两节期间开展“爱心撒港城”活动的通知》(海团发〔2005〕16号)的结对安排,认真了解结对活动的目前状况,确认结对人员名单。如发生下列情况,则需要对结对人员进行调整。
1、参与结对的团干部现不再负责原单位团的相关工作。
2、与团干部结对的学生因家庭状况改观等原因不再需要帮扶。
3、因住址变化等原因,经努力无法与贫困学生取得联系。
4、贫困学生初中毕业不再继续学业。
5、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
需调换结对学生的街道、镇团委在团区委网站(www.hgtw.org)公告栏的《2007年贫困学生名单》中自行选择并在1月26日前告知团区委,区直各团委(总支)在1月29日至31日进行选择并告知团区委。团区委将及时在网站上公布选择结果,请各单位在“备注”一栏空白的名单中选择。结对团干部名单各单位自行调整。
(二)开展春节慰问活动(2月1日—3月9日)
1、各直属团委向参与结对团干部介绍活动的内容、要求。
2、团干部围绕“送礼物、送祝福”开展慰问活动。在春节期间持慰问品及团区委统一设计的慰问信(附1)对贫困学生进行走访,向学生介绍结对活动的相关情况,详细了解贫困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现状。慰问后团干部要将慰问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直属团委反馈。直属团委可以根据实际集中组织慰问活动。
3、各直属团委统计慰问情况,填写《海港区团干部与贫困中小学生结对情况登记表》(附2)和《海港区团干部与贫困中小学生结对活动春节慰问情况统计表》(附3)。各直属团委收取团干部个人总结,并写出单位活动总结。3月9日前将表格和总结电子稿上交团区委。
(三)开展日常帮扶活动(3月10日—12月31日)
团干部要与贫困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在精神、物质等方面给予结对学生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爱。团干部离开共青团岗位时,要将结对活动情况告知继任者,将此项活动延续下去。各直属团委要随时掌握结对活动情况。
各直属团委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带着爱心和责任感组织好这项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各直属团委要注重发现和培树典型,注重宣传报道,并将典型事例和活动信息及时上报团区委,对于好的做法团区委将在全区范围内给予宣传和表彰。通过扎实的活动、广泛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中小学生的氛围,为建设和谐港城贡献力量。
联系人:赵薇薇
电 话:3225454
附 1: 慰问信(点击下载)
2: 海港区团干部与贫困中小学生结对情况登记表(下载)
3: 海港区团干部与贫困中小学生结对活动春节慰问情况统计表(下载)
共青团海港区委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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