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海港区委
关于在全区开展“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大讨论活动的
通知
各镇、街道团委,区各直属团委(总支):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和团市委统一部署,根据《共青团海港区委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调动广大团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增强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就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教育阶段,认真组织开展“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大讨论作如下通知:
一、 讨论目的
开展“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大讨论,是学习教育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既是对学习培训的深化,又是搞好总结提高的基础。开展大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团员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在全面学习实践“三个代表”、推进打造北方滨海名区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团员生力军和后备军作用。通过大讨论,概括提炼出各单位体现时代精神、反映团员特征、符合本职岗位的团员标准。
二、基本步骤
1、突出重点,认真学习(12月1日—12月10日)。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按照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团员意识教育读本》和《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问答》,明确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团员的模范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团员认识,坚定理想信念,为开展“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大讨论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2、结合实际,深入思考(12月11日—12月20日)。各级团组织要紧扣“永远跟党走”这一主线,结合海港区打造北方滨海名区建设,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深入思考、开展讨论。要有效利用各种活动载体,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团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广大团干部要带头参加团支部的讨论,通过讨论,使广大团员进一步加深对新时期共青团组织先进性的理解和把握,明确努力的方向和实践途径,树立起立足本职岗位、做出更大贡献的信心和决心。团支部要根据讨论结果,对团员标准作出初步概括。
3、集中交流,总结提炼(12月21日—12月30日)。各直属团组织要在团支部讨论的基础上,依托海青论坛组织开展“新时代新风采”专题讨论,对讨论的成果进行集中交流,集思广益,提炼概括出既符合《团章》要求,又体现时代精神、反映团员特征,符合各单位实际的团员标准。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团委对大讨论要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具体指导。团干部要带头参加讨论,并提出自身团员标准,切实发挥示范作用。要坚持上下联动,使概括提炼出来的标准更加科学化、更具针对性。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专栏、简报等宣传舆论工具,配合大讨论的开展,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反映大讨论开展的情况。
3、各单位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要通过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大讨论成果的交流、展示和发布,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教育引导作用。
4、集中交流总结提炼阶段,海青论坛团员意识教育专栏将发布街道、镇、教育局教师、建设局、经贸局、园林局、交通局、环卫局、机关工委、卫生局、公安分局、中学生团员共计12个新时代新风采讨论专题贴,请各团委务于12月2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组织团员青年代表注册成为海青论坛会员,进入相应专题贴讨论,每个团委参与讨论会员至少5人,合计回贴至少15篇。各单位团委在大讨论结束后,要对大讨论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讨论结果于12月30日以实名会员(团委名称)回贴的形式发布到海青论坛团员意识教育“新时代新风采”讨论结果汇总专贴中。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3225454
共青团海港区委
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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