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海港区委
关于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团中央总体部署及团省委、团市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海港区共青团实际,团区委决定,于2005年8月下旬至2005年12月下旬在我区全体团员中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教育活动)。
一、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我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永远跟党走,建设北方滨海名区”为主题,切实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解决基层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北方滨海名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题教育活动的原则
(一)坚持以党建带团建。认真学习、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摸清情况,主动向党组织汇报,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与重视,把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到本地区、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在单位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开展好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二)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将理论学习作为整个教育活动的基础环节,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团员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团史团情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坚持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活动育人的优势,充分考虑广大团员的特点,精心设计和开展各种集教育、娱乐、知识性于一体的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使广大团员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在实践中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
(四)坚持充分发挥团员的主体作用。努力把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团员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切实提高广大团员参与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广大团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和解决自身问题的内在动力,确保教育活动覆盖所有基层团组织,力争使每个团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
(五)坚持充分尊重基层创造性。广泛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的能动性与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基层团组织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努力探索新时期团员教育的有效途径。
6、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时间进度不搞同步走,教育方式不搞一刀切,学习要求不搞一个样。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之间团组织和团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加强活动指导,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目标
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增强意识、健全组织、活跃工作,建设一个有凝聚力的共青团组织。
1、增强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坚持用科学理论构筑广大团员的精神支柱,自觉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保障和维护团员的基本权利,明确团员的各项义务,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组织意识;引导团员在学习和工作中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模范意识。
2、健全组织。把教育活动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巩固和完善团的基层组织,建立起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基层团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构建多层次的组织覆盖、多渠道的人员覆盖体系,做到“哪里有团员,哪里就有团组织;哪里有青年,哪里就有青年工作”。
3、活跃工作。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合作能力,不断提高团的工作水平。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难点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深化落实,努力构建有效服务青年、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工作体系。
四、主题教育活动的对象
全体团员参加。流动团员按照属地化的原则,以流入地为主参加教育活动。流出地团组织在流动团员中建立临时团组织的,要及时与所在地团组织取得联系,流入地团组织要将流动团员的教育活动纳入本地的总体安排、统筹考虑。可以邀请入团积极分子参与教育活动。
五、主题教育活动的阶段安排
主题教育活动于2005年8月下旬开始,2005年12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2):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下旬-9月中旬)。
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努力把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格局之中,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运用团属宣传阵地和各类媒介,大力宣传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发放统计表、选点调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团员思想状况大调研活动,找准团员的思想症结,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方案。8月下旬,团区委组织召开教育活动动员会,明确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对海港区主题教育活动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区各直属团组织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适时召开本单位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动员会。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阶段(9月中旬—11月下旬)。
开展“学理论、知团情”主题学习活动,促进广大团员青年了解团情,知晓团的理论。启动团员素质提高工程。组织开展创新争先大讨论活动,明确各团组织拟培育、发展的品牌工作和拟树立的特色所在。开展“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共青团员的基本要求。争取使每一名团员在学习阶段做到八个一,即:上一次团课、学一遍团章、读一本学习辅导材料、看一本团刊、写一篇学习心得、参加一次讨论活动、过一次民主生活、看一部爱国主义影片。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下旬-12月下旬)。
以 “我为团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利用重大事件和重要节庆活动之机,精心研究策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制定教育主题和引导措施,通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提高团员意识。要确保每一名团员做到四个一,即参加一次主题团日活动、重温一次入团誓词、为团支部提一个建议、办一件好事;每一个团支部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建立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六有”长效机制。即:“党建带团建”有制度保证、“推优入党”的质量有明显增加、流动团员有效覆盖、团的各项活动有普遍增强、团干部素质有较大提高、团员知识面有明显提高。
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要在整体推进过程中实现重点突破。把抓好团建“一带一”工程作为一个重点。以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基层团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实情,分析原因。通过“一带一”发挥好强势领域和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解决薄弱领域和新兴领域组织体系还不够健全这一问题,确保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覆盖面。把做好“推优”工作作为一个重点。紧紧抓住中组部批转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20周年这一有利时机,联合党委组织部门完善“推优”工作的若干制度,规范“推优”程序,加大“推优”力度,实现党员先进性和团员先进性的有机统一和有效衔接。把加强“中学生团校”建设作为一个重点。要借助这次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规范“中学生团校”,逐步做到“十有一率”(有牌子、有教师、有教材、有计划、有制度、有师资、有考核、有社会实践、有组织领导、有学籍管理,培训率100%),使“中学生团校”成为中学生团员意识教育的一块主阵地。把制度建设作为一个重点。在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健全团旗使用制度、团徽佩戴制度、团籍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等相关制度,使制度更加符合当代团员特点,更具有操作性。
四、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务求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1、建立领导责任制。各团组织要成立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直属团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报团区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每半月至少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各单位团组织和团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确保完成全部规定要求,同时体现各自特色。
2、建立联系点制度。团区委机关工作人员每人确定一个基层教育活动联系点,深入调研、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区直属团委书记也要在所属团支部中确定联系点,并尽力抓好联系点的主题意识教育活动。
3、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建立明确的考核标准(详见附3),实行量化考核。团区委组建2个督导组,并将组织各单位开展交叉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并迎接团省、市委11月份开展的各团县(市、区)委书记以团员意识和团建“一带一”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团建专项述职活动。各单位也要通过团员意识教育情况公示、分片指导、巡回督查、交叉验收等有效形式开展督导,帮助基层团组织解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教育活动结束后,团区委将在适当时机进行总结表彰。
4、建立青年监督评价制度。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要充分吸收青年参与,主动接受青年监督。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充分相信团员,充分依靠团员,广泛征求和听取青年的意见建议,并就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以检验和提高教育活动的成效。利用海港区共青团网站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意见,。
5、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教育活动中,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规律,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适应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
附件:1、共青团海港区委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海港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阶段安排表
3、海港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考核内容
4、海港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导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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