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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港区委
海港区少工委
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小学生作文绘画及摄影
作品网上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镇团委、少工委,区教育局团委,各小学大队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展示我区少年儿童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健康上网的良好氛围,共青团海港区委、海港区少工委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第三届作文、绘画及摄影作品网上展评活动。
一、展评组别
初中组、小学组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
我眼中的和谐。从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和谐班级、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等方面进行创作,用自己独特的视角去发现、描绘、捕捉和谐的画面。
(二)作品种类
作文、绘画作品、摄影作品
(三)形式内容 1、各类作品均要求紧扣主题,内容真实,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和教育意义。可围绕主题自拟作品题目。 2、作文文体不限,要求段落格式正确,无错别字,字数在300至1500字左右。 3、绘画及摄影作品图片均保存为JPG或GIF格式,小于300K。绘画作品可运用各类图象处理软件制作,也可将美术作品(国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画等)通过扫描仪扫描或数码相机拍摄后制作为电子图片后上传;摄影作品可通过数码相机拍摄或经扫描仪扫描后制作为电子图片上传。绘画或摄影作品需有图片简介,字数在50至100字之间,否则不予上传。 4、作品必须保证原创。 三、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10日) 在各中小学中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通过开展外出采风、主题团(队)日活动等方式引导带领中小学生挖掘素材,展开创作。 第二阶段:初评上传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各中小学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对本校学生创作的作品进行评选表彰。同时,将推选出的优秀作品上传至海港区共青团网站(http://www.hgtw.org)网上作品展评活动专栏,数量不限。 第三阶段:展示评选阶段(5月11日—5月30日)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浏览、投票。团区委将分别对初中组、小学组一、二、三等奖、人气奖作品及先进组织单位进行评选和网上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加强引导。各单位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展示本校团工作及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形式,并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对中小学生进行理想信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主题教育,保证活动的教育效果。 (二)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校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此项活动,保证作品的上传时间、质量。与主题不贴近及格式不规范作品一律将被删除。团区委、区少工委还将在网上设立公开举报信箱和电话,一经发现抄袭作品,将取消所在学校全部作品参赛资格。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校要积极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并注重信息上报,在每一阶段都要及时向团区委反馈活动的开展情况,保证活动有条不紊地分阶段进行。 联系人:赵薇薇 联系电话:3225454
共青团海港区委 海港区少工委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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