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区)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团工委,各青年文明号集体: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建功成才、服务秦皇岛和谐发展的有效载体。青年文明号活动自1994年在全市开展以来,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创建单位的精心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参与下,得到了蓬勃发展,取得了丰硕成绩,创建领域不断拓展、创建内涵不断丰富、创建方式不断创新、创建机制不断完善,成为了我市共青团的一大品牌工作,为促进秦皇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创建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集体创建工作不能持之以恒,丧失青年文明号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已名不符实;有的单位因机构改革,青年文明号集体已不复存在;有的集体因人员结构老化,年龄结构已达不到青年文明号规定的标准。针对以上情况,为规范青年文明号管理,严格青年文明号标准,确保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团市委决定今年5-7月对历年来的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全面复查和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重新认定。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此次复查的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市级及市级以上各级青年文明号(包括团市委单独发文评定或推荐、团市委与有关单位联合发文评定或推荐的各级青年文明号)。具体如下:
1、全国、省级青年文明号。鉴于去年已接受团省委复查,本次只进行注册登记,复查结果以团省委认定结果为准。
2、市级青年文明号。除已被授予全国、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外,进行全面复查和重新认定。
二、复查标准
本次复核工作参照《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进行。
三、复查办法
本次复查按量化指标进行(量化指标附后)。
(一)自查整改(5月25日至6月15日)
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参照《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量化指标》要求进行自查,发现自身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和不足。填写青年文明号复核材料(见《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管理手册》附件)于6月15日前报送至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和直属团委、行业系统主管单位各一份,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撤消青年文明号称号处理。
(二)直属单位(行业系统主管单位)复查(6月15日至6月31日)
本次复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即市级行业主管单位负责指导本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开展好自查工作;各团县(区)委、团工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团委负责本地区(直属)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查工作。各直属团委认真参照《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在对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的各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先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开展自查,再根据各集体自查情况组织检查指导,提出复查意见,并将《青年文明号自查情况表》(另附1000字左右工作汇报材料)和《复查情况统计表》于6月25日前送市团市委青工青农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撤消青年文明号称号处理。复查意见分为同意继续认定、建议限期整改、建议自动撤牌、建议强制摘牌四类,并根据本地区(直属)单位情况按量化指标排出名次。具体标准参照如下:
1、同意继续认定的集体。基本条件符合青年文明号标准,创建积极性高,基础工作扎实,创建氛围浓厚,工作持之以恒,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才效益明显。(参考分值在80分以上)
2、建议限期整改的集体。基本条件基本符合青年文明号标准,创建积极性较高,但基础工作薄弱,创建氛围不浓厚,工作不经常,业绩不突出。(参考分值高于60分、不足80分)
3、建议自动撤牌的集体。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50%;或负责人中年龄均超过35周岁;或因机构改革已撤消、或并入其他单位、或分成两个以上且未保留原单位名称的单位(注:单位成建制更名可继续保留荣誉)。
4、建议强制摘牌的集体。近三年来,集体中有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各项业务指标严重滑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检查情况属实。
5、末位淘汰。对在检查中,分值高于60分、不足80分,列本县区、本行业倒数第一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予以末位淘汰。按照主管权限,由检查组或行业部门向组委会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取消其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摘到牌匾,通报全市。
(三)组委会办公室抽查(6月16日至7月31日)
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县(区)、各行业(系统)自查情况,对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分类清理和审核把关,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通报(8月初)
复查结束后,复查结果将直接报送各县(区)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领导,并在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青年文明号是创建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群体的标杆和载体。加强青年文明号的复查工作,确保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有利于树立青年文明号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引领广大青年为建设和谐秦皇岛建功立业。各级团组织和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部门要强化对这次复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认真搞好复查工作,未参加复查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将视为自动放弃称号处理,复查结果将作为参评青年文明号标杆(号长)的重要依据。
2、要精心组织。各县(区)、行业(系统)要利用这次复查的机会,加强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调查研究,把握现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寻求对策,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安排专人负责复查工作,认真把好复查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复查工作顺利实施。
3、要严格标准。各县(区)、行业(系统)要根据《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结合实际,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做好自查,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坚持标准,弄虚作假的,除撤消该集体青年文明号称号外,将直接影响该地区和行业(系统)今后一段时期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和评选工作。
团市委青工青农部 联系人:周泽华 谷守庆
联系电话:3661528 邮箱qhdcy20087@126.com
附件:1、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量化考核表
2、青年文明号复查申报表
3、青年文明号自查情况统计表
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
2009年5月20日
下载1:文件及表格
下载2:附表1《秦皇岛市青年文明号年度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