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秦团字[2006]2号
共青团秦皇岛市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团县(区)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团工委:
2004年12月底,团市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秦皇岛市共青团信息调研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市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年来,我市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大多数单位能够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团内横向交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奠定了我市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的主体框架,促进了我市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但也有个别单位对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不能及时向团市委报送信息。信息调研工作是各级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信息调研工作。现就我市共青团信息调研的一些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类别及内容
1、紧急信息的报送    
凡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中的其他一些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上级党团组织,并在4小时内报团市委办公室。对迟到、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日常工作信息的报送
   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和团内重要情况的反映,在两天内报送团市委;贯彻落实团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的情况,以及本单位团的工作和活动情况,要根据实际及时总结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开展单项活动的计划、安排、总结,应及时上报。
3、信息宣传稿件的报送    
各单位开展的特色活动及重大活动动态,开展某一活动所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有较大影响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应及时总结上报,经团市委办公室审核后,编发《团的情况》予以推广。重要宣传稿件可一并向团市委宣传部报送,积极协助搞好团的对外宣传工作。
二、信息的管理与考评
1、实行基层信息报送通报制度。为督促各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团市委将加大信息的采集与管理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登记,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同时一并反馈给各单位党委。
2、办好《秦皇岛团讯》。对基层上报的有价值、有特色、有利于基层相互交流学习的信息稿件,团市委将认真进行整理,以《秦皇岛团讯》的形式印发给各单位,力争把《秦皇岛团讯》办成秦皇岛共青团对外对内的重要宣传窗口,更好地为基层提供服务。
3、建立信息奖惩制度。严格按照《秦皇岛市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附一)落实任务,兑现奖惩。
三、规范信息报送的方式和格式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信息的时效性,上报信息原则上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不能上网的单位可通过传真方式报送,传真:3600654)。团市委办公室邮箱地址是: qhdtswbgs@ sina.com; 上报信息要尽量使用固定的信箱。要写清邮件主题,以便于统计。信息的具体格式见附二。
四、有关要求
1、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我市共青团信息化建设、推动团的工作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它不仅有利于团市委全面掌握基层团的工作情况,了解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而且有利于促进横向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团的工作持续活跃、健康发展。希望各级团组织对此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
2、要加强信息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为把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调研工作,在全市建立起团的信息调研工作网络。
3、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的方针,既要追求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要实事求是,防止假、大、空。要严把所报信息的文字质量关,精心推敲,突出新意,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水平,确保采用率。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为信息稿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4、各单位在向团市委办公室报送信息的同时,可一并向团市委主管书记、主管部室报送,以利于团市委及时掌握基层情况。
 
共青团秦皇岛市委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日
附一:         秦皇岛市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团的信息调研工作,特制订本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条 信息工作由各级团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各团委要把信息调研工作作为考核基层团组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条  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及各县(区)上报信息,动态类每季度不少于7篇,经验类每季度不少于3篇,调研论文不少于1篇。其他直属团委上报信息,动态类每季度不少于5篇,经验类每季度不少于2篇,调研论文不少于1篇。
第三条  列入考核范围的信息载体:(1)信息刊物。包括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编发的各类信息刊物;团中央:《全团要讯》、《中国青年动态》、《中国共青团》。(2)共青团系统有关网站。团中央:被“中国共青团”网站“团内要讯”、“各地共青团工作”、“其他青少年有关信息”栏目采用的信息;团省委:被“中国河北青年”网站“团情动态”、“基层信息”栏目采用的信息。团市委:被“秦皇岛共青团”网站“团情快递”、“基层信息”栏目采用的信息。
第四条 各直属团(工)委上报信息和调研论文,实行量化指标,采用累计积分制,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考评。具体记分方法如下:
       1、上报《秦皇岛团讯》、《团的情况》、秦皇岛共青团”网站的信息,被录用的调研类每篇记10分,经验类每篇记5分,动态类每篇记2分。其中,调研类信息未被录用的每篇记2分,评为市级优秀调研文章的每篇记20分,评为省级以上优秀调研文章的记40分;经验类信息未被录用的每篇记1分;动态类信息未被录用的每篇记0.5分。
     2、上报市委《每日动态》、《秦皇岛快报》,市政府《秦皇岛信息》、《政府工作简报》,团省委“中国河北青年”网站的信息,被录用的调研类每篇记20分,经验类每篇记10分,动态类每篇记5分。
      3、上报团中央《中国共青团》、“中国共青团”网站的信息,被录用的调研类每篇记40分,经验类每篇记20分,动态类每篇记10分。
      4、同一信息被多级多种刊物录用或评为优秀的,就高记分,不重复累计。
5、被其他领导机关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由团市委办公室视情况加权计分。
第五条 评比表彰
1、每季度团市委办公室将对各团县(区)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团工委上报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发至团市委各直属团委和各县区、各工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
2、每年年终,团市委根据各地、各单位信息积分情况分别评选表彰一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表彰。
3、设立全市共青团工作调研奖,每年年初确定市级调研课题,年底进行评选,并予以表彰。
  附二:
文本信息和照片信息原则上使用WORD附件和图片附件。即邮件标题格式:“某某团(工)委信息—(年).(月).(日)—信息名称”。
上报包括以下内容:
  信息正文
  撰稿人:  联系电话:  签批领导:
标题部分(三号宋体加粗)
正文部分(字体:仿宋三号,页面设置:上下3.3、2.3厘米,
左右各2.5厘米,行距:12磅)